5.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——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服务指南
- 发布时间:2026-05-15 15:27
【概要描述】
12386中国证监会服务热线是投资者诉求处理的重要渠道,受理证券期货市场业务咨询、投诉举报、意见建议等事项,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专业、高效、便捷的服务。
一、12386服务平台处理的诉求事项
(一)投诉事项。即投资者反映在购买证券基金期货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时,与证券期货市场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民事纠纷。
(二)举报事项。即任何单位和个人举报涉嫌证券期货违法、违规行为,请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查处的。
(三)咨询事项。即投资者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和制度提出咨询。
(四)意见建议事项。即投资者对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政策或者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二、投诉所需材料
投资者通过12386服务平台进行投诉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投资者的基本情况。投资者为自然人的,应提供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、联系方式等;投资者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提供名称、住所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代理人的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授权委托书等。
(二)明确的投诉对象及其基本情况。包括投诉对象的姓名(名称)、所在地区。
(三)具体、详细、客观的投诉事实、理由和投诉请求。
投诉应当由投资者本人提出,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。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,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提供受托人姓名、有效身份证件信息、联系方式、授权委托书等。
三、举报所需材料
投资者通过12386服务平台进行举报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(一)举报涉及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;
(二)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(名称)、身份、地址等信息;
(三)提供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的具体事实和客观证据等材料。
四、投诉处理流程
(一)接收处理环节
通过12386热线以及网络平台提交的满足接收要件的投诉,平台接收后,按投诉对象类别分转相应经营机构办理。
(二)进度查询
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台(热线电话、网络平台)查询诉求处理信息,及时了解投诉处理进度。
(三)结果反馈
平台收到投诉办理主体录入的答复口径,通过短信(通过热线电话提交的投诉)或网络平台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资者。
(四)撤销投诉
投资者通过平合提交投诉后,在投诉办理结束之前,可选择通过平台撤销投诉。投诉撤销后再次就同一事项提出投诉的将不予受理。
五、投诉举报不予接收的情形
(一)投诉不予接收的情形
1.未按规定提供投诉所需规定材料;
2.同一事项已由司法机关、仲裁机构、调解机构、其他金融管理部门、行政部门受理,或已经通过12386服务平台处理,投资者再次提出的;
3.投诉事项不属于证券期货业务范围,或违反现行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的;
4.其他不属于12386服务平台接受范围的。
(二)举报不予接受的情形
1.未按规定提供举报所需规定材料;
2.举报事项已依法办理或者正在办理,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,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举报的;
3.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;
4.其他依法不应当接受的情形。
六、服务渠道及时间
投资者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直接拨打12386热线电话,或者登录证监会官网,在“互动交流”栏通过12386网络平台反映诉求。
12386热线电话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6:30。
12386网络平台7*24小时分类接收投资者诉求。按照诉求类别设立投诉、举报、咨询、意见建议等栏目,请投资者根据自身诉求类别,通过对应栏目提交诉求。